12月30日,由中国社会科学院环境与发展研究中心举办《垃圾焚烧发电行业专项整治效果评估报告》发布会暨“垃圾焚烧发电行业达标排放”课题研讨会在京召开。
垃圾焚烧发电行业专项行动是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重要组成部分。专项整治之前,垃圾焚烧发电行业极具争议,一方面,大城市“垃圾围城”,焚烧需求迫切,另一方面,老百姓对焚烧厂谈虎色变、避之不及。2018年,生态环境部决定将垃圾焚烧发电专项行动纳入污染防治攻坚战。在污染防治攻坚战即将收官之际,中国社会科学院环境与发展研究中心发布《垃圾焚烧发电行业专项整治效果评估报告》,对专项整治行动进行了全面系统评估。
根据评估,垃圾焚烧发电行业专项整治取得显著成效。通过专项整治,企业对焚烧炉炉膛温度的控制能力提升,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一氧化碳和氯化氢等五项污染物排放超标次数显著下降。2020年前9个月,全部焚烧炉炉温五分钟均值达标率、五项污染物排放小时均值和日均值达标率均达到99.99%以上。
随着超标排放的减少,垃圾焚烧厂与周边社区的紧张关系逐步缓和。随着专项整治深入,生活垃圾焚烧发电行业存在的恶臭异味、夜间偷排等顽疾逐步减少,“邻避”效应减弱。
生态环境部在专项整治行动中勇于创新,将临时性的专项整治行动措施常态化、制度化,建立了一整套符合行业特点的污染防治执法监管体系。首先,推出国家层面的自动监测数据网站,向全社会公开排污数据。其次,将自动监测数据用作执法证据。再次,使用工况指标监控方式。最后,采取“一杆子插到底”环境垂直管理模式。这些新举措促进了“互联网+监管”真正落地,有效实现精准治污、科学治污和依法治污。
《评估报告》认为,专项整治所推出的自动监测数据用作执法证据和环境信息公开等创新举措具有较强的推广价值。“十四五”期间,应进一步做好环境信息公开工作,在自动监测数据公开网站增加二噁英类、重金属以及飞灰等危废等信息公开项目。对垃圾焚烧厂的环境监管绝对不能放松懈怠。应聚焦行业监管薄弱环节,将环境监管重点转向中西部和中小城市、转向飞灰和炉渣等污染物。
来源 | 新华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