废脱硝催化剂再生是电厂脱硝产业链的进一步延伸。当前,我国对电力行业污染物减排逐渐加压,推动了电力行业氮氧化物的快速减排。选择性催化剂还原脱硝技术(SCR法)因效率高、运行可靠而得以广泛应用,市场占有率已超过95%。其中,脱硝催化剂(钒钛系)作为SCR技术的核心部件,使用量呈现爆发式增长,火电11亿千瓦装机配套催化剂超过120万立方米。
以往,对于废脱硝催化剂的处置,通常包括填埋法和提取利用法。但前者占地面积多、资源浪费重;后者提纯难度大、经济成本高。相比之下,对废脱硝催化剂进行可再生利用,具有显著的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将成为更换催化剂的必由之路。
危废不危,资源不废。一方面,脱硝催化剂造价高,成本约占脱硝工程总投资的30%。对失活催化剂进行可再生处理可为电厂节约可观的费用。另一方面,对废脱硝催化剂进行再生利用,可减少对催化剂废弃处理而带来的资源浪费和环境二次污染,有利于环境保护、资源节约。
2010年出台的《火电厂氮氧化物防治技术政策》最早明确:失活催化剂优先进行再生处理。2016年,废脱硝催化剂被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对其处置进行严格管理。其中要义,还是鼓励对废脱硝催化剂进行再生利用。
推动脱硝催化剂再生利国利民,作为新兴市场,国家政策对该行业的发展多有支持。但行业在发展过程中面临着环境管理粗放、再生过程中的污染排放标准‘尺度宽松’、跨省转移的管理‘要求过严’等问题。
危废环境管理多项新政出台,释放出四大重要信号:一是重视规范化管理,加大环境违法处罚力度;二是提升环境管理精细化工作水平;三是采用信息化手段强化危险废物全过程环境管理;四是创新基于技术评估的环境监管模式,体现“分类分级”的管理思路。
元琛科技积极顺应新政导向,主要聚焦三大主题。其一,开展废脱硝催化剂再生行业关键问题研究,推动行业公平、健康发展。其二,努力建立收集、运输、再生全过程、全方面、多层次的环保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其三,利用“物联网+互联网”技术,探索建设废脱硝催化剂产生、收集、转运、利用全过程动态环境监管和全链条可视化平台。